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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伟,教授,主任医师,医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全国政协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农工党中央委员。
1993年日本国立九州大学医学博士毕业; 为了实现创业报国的梦想,1995年何伟博士归国,先后联合创办了沈阳何氏眼科医院等医院和沈阳何氏眼镜有限公司、辽宁何氏医学院等单位;2009年10月至2016年7月,在何氏有限担任执行董事;2016年7月至2018年3月,在何氏有限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何伟博士目前担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第十二届委员会顾问、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眼病理学组组长、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第五届委员会眼病理专业委员会(学组)主任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眼科分会第六届委员会名誉副主任委员、中华中医学会中医眼科协同创新共同体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老年医学学会眼科分会第一届委员会转化医学学术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副主任委员、中医药产教融合促进委员会眼科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副主任委员等社会职务。
曾获亚太眼科学会(APAO)杰出服务奖,中华慈善奖、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奖、中国医师奖、中国眼科医师奖、“中国好医生”人物、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辽宁省优秀专家等多项荣誉称号。曾在《眼科》、《中华眼科杂志》、《美国中华眼科杂志》、《中华实验眼科杂志》、《眼科新进展》、《中国中医眼科杂志》等多家眼科杂志担任编委。参与编写《眼科学》、《眼镜学》等多本教材,翻译并出版《视网膜血管阻塞》,并在《Cancer》等国际性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